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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度国家级林木品种审(认)定初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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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国家林业局2017年第44号令),现将2020年度国家级林木品种审(认)定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2日至2020年2月2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林木品种有异议,可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提交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010-84238710   84238711

  邮箱:shchfwc@163.com

   

  附件:2020年度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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