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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发布日期: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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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改委第3号令)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的通知》陕发改项目〔2018171

 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①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备注:根据《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第二条: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五)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备注: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第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备注: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第三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规模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第五条:项目在属于《招标投标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内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在符合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基础上,同时符合招标规模,确定本项目按照法规是否必须招标

确定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属于《招标投标法》确定的招标范围。

确定本项目的招标规模: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为115.25万元,超过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400万元,进行招标;设备、材料超过200万元;不进行招标;设计、监理勘察均未超过100不在法定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内;

本项目按照招标法规未列入法规必须招标的要素,项目单位依据自身需求情况及当地财政政策的要求,也可选择招标。

13.2.2  招标组织形式

组织形式分为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第12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项目单位的情况拟采用委托招标的方式。

13.2.3  招标方式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10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人应按照法定的程序,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络和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向社会公示其招标项目要求,吸引众多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

附:陕西省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表

13.3  招标应遵循的原则

13.3.1  公开原则

必须坚持招投标工作的高度透明度,实行招标信息、招标程序公开,保证每一个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地位,能够获取同等的招标信息,了解招标的所有条件和相关要求。

13.3.2  公平原则

给予所有投标单位平等的机会,保证享有同等的权利,并相应履行同等的义务。

13.3.3  公正原则

进行评标时,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评标程序和评标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单位。

13.3.4  诚信原则

招投标各方必须以诚实守信的精神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招投标各方的利益均衡,确保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均衡。

13.3.5  独立原则

招投标各方必须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自需要,自主决策,不能受到外部任何因素的影响与干扰。

13.3.6  接受行政监督原则

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各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主动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进程的监督。

13.4  评标要点

13.4.1  设计招标

设计招标主要是对投标人设计方案的优劣、设计资质近年的业绩和合理报价进行综合评价,选择其优秀者为本工程的设计单位。

13.4.2  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要根据本工程的特点,通过对投标人的资质、技术力量及施工能力、工期安排、质量保证和合理报价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适合本工程的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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