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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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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

《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畅、安、舒、美”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不断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水平,为全县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2〕190号)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延政办发〔2019〕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2年6月底前,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路长制;2022年12月底前,建立覆盖县、乡、村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农村公路路长管理机制;到2023年,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服务状态,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工作扎实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一)总路长

总路长为全县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总负责人,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同时成立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公路建、管、护、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

(二)县级路长

县级路长为辖区内县道建、管、护、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由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担任。

主要职责:对县道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负责县道“四好农村路”建设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乡级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

(三)乡级路长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乡级路长,由乡镇长(主任)担任,设立乡级路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乡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村级路长的履职考核;进一步完善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制度,做好与总路长办公室的沟通协调。

(四)村级路长

各行政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道路养护员为辖区道路专管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日常巡查、养护、环境卫生治理,及时制止公路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体现爱路护路的具体内容。

(五)总、乡级路长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及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强化激励问责;负责农村公路专管员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专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县、乡每月考核的考评机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乡级路长办公室负责抓好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综合管理;负责公路日常养护、公路抢险保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路产路权维护;负责培训、管理、考核村级道路专管员;负责信息报送。

(六)专管员职责

专管员具体承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路域环境卫生及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负责信息化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

1.加强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各专管员要利用手机微信等信息化平台完成路况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初报、续报、终报等流程,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各级路长要通过信息化平台,随时掌握农村公路基础数据,直接指导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2.推进交通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积极整合五级客运站、养护道班、电商物流站点等资源,着力打造“养护、路政、客运、电商、物流”等综合交通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服务全覆盖。

3.做好公路绿化美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的原则,围绕“美丽乡村”“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做好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宜林路段做到不留空白,树木需要更新、采伐的,按照《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

1.创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专管员”的三级联动、专群结合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

2.严格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省道两侧边沟外各10米,县道两侧边沟外各5米范围内不得进行建房、临时搭建等违章活动;大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中小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范围内不得进行采砂、取土、倾倒废弃物等行为。各级路长要监督落实公路两侧建筑物须先经县公路管理部门同意后,自然资源、住建部门方能审批建房手续的制度规定,房屋建成后,督促做好排水工作,完善公路边沟。

3.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各级路长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制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乱堆乱放、以路为市、乱摆摊点、开山炸石、施工车辆抛撒、遗漏砂石料污染公路等占用公路、侵占公路产权的行为。要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和“全域无垃圾”行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埋设各种管线、开设平交道口、挖沟引水等各类破坏、侵害公路产权的问题,对公路沿线非法采石场、砖瓦窑、加水洗车点、非公路标牌上路、马路市场、路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要严格查处,确保农村公路环境整洁、安全畅通。

4.强化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各级路长要组织开展治超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治超工作,在乡道、村道的主要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禁止超限运输车辆驶入、对发现的超限运输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要求,建立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强化源头监管和路面监控,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三)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管理养护投入

按照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延政办发〔2019〕16号)规定,采取财政投资、社会集资、企业捐资、群众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养护资金,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投入。县政府将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养护资金投入,保证农村公路养护需要。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1.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体系建设。为减轻公路灾毁导致的养护维修费用负担,缓解县财政压力,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用逐步列入县财政预算,通过保险赔付方式筹措灾毁抢修重建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农村公路修复资金渠道。

2.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各级路长和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公路防汛“四个机制”在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抢险设备投入,提升灾毁抢通能力。要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落实汛期和雨雪天气预防措施,及时开展责任路段应急抢修保通工作,除特大洪水和较大塌方外,一般阻车时间不超过24小时。遇到地震灾害以及暴洪、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公路重大灾情的,由县、乡级路长组织沿线机关、企业、群众进行抢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经发局、水务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全面推进落实路长制工作。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路长责任体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我县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

(三)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在县道、乡道、村道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标明公路概况、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从2022年开始,县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1.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县级领导机构

          2.富县乡级路长名单

附件1

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县级领导机构

总 路 长:高 晶 县人民政府县长

县级路长:辛永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总路长办公室主任:喻昌久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附件2

富县乡级路长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

路长

职务

1

茶坊街道办

梁永辉

主任

2

鄜城社区服务中心

赵长江

主任

3

张村驿镇人民政府

吉红星

镇长

4

羊泉镇人民政府

刘 杰

镇长

5

直罗镇人民政府

吉振锋

镇长

6

牛武镇人民政府

丁小龙

镇长

7

寺仙镇人民政府

雷 杨

镇长

8

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曹延河

镇长

9

北道德乡人民政府

陈 添

乡长

10

钳二便民服务中心

许 强

书记

11

吉子现便民服务中心

安育龙

主任

12

交道便民服务中心

顾富强

主任

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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