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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店路改建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发布日期: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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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大道**路改建工程起点接**大道k2+672.995非机动车道边线处,位于南谷路与北岩路之间,路线向北布线,在龙泉山庄与东关棚户区安置保障房中间穿过,通过小区后向北与现状**路顺接。

  道路全长0.445公里,按三级公路双向两车道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为8.5米,其中车行道路2*3.5m,土路肩宽度为2*0.75m,路面采用满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度7.9米,共设涵洞1处,新建涵洞位于k0+006.6处,平面交叉1处,位于k0+000-k0+017.886处。主要建设内容挖土方50669m3,填土方10m3,路基排水边沟C20混凝土366.4m3,路基防护工程M7.5浆砌片石3254.5m3C15片石混凝土4941m3,沥青混凝土路面3910m2,标识标牌及标线等附属工程。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3783公顷,其中,拟使用林地面积为0.0635公顷,非林地面积为0.3148公顷。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

  1、测算标准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6〕58号)相关标准,本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标准如下:

  (1) 非公益林地

  乔木林地、苗圃地:120000元/公顷(12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80000元/公顷(8元/平方米);宜林地:40000元/公顷(4元/平方米)。

  (2) 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林地

  乔木林地、苗圃地:240000元/公顷(24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60000元/公顷(16元/平方米);宜林地:80000元/公顷(8元/平方米)。

  (3) 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1)、(2)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4) 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使用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项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项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大道**路改建工程为黄陵县城市规划区外的基础设施建设,拟使用林地为国家二级公益林地和乔木林地。该项目植被恢复费测算标准应为240000元/公顷(24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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