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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 各类市场主体可“非禁即入”

发布日期: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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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12月26日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着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由试点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各类市场主体可“非禁即入”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其中禁止准入类4项、许可准入类147项,一共有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之前在15个省市试点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相比,事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压减54%。

从行业分类看,147项许可准入类事项中,有9个行业超过了10个事项,其中,制造业有26项,金融业11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1项。对于这些许可准入类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此外,这份负面清单的另一大亮点体现在执行层面。下一步,国家发展发改委、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清单之外针对市场准入环节的审批事项。另外,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万劲松说,对于清单落实情况还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意味着我国在市场准入领域确立了统一公平的规则体系,也意味着各类市场主体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真正实现了“非禁即入”。

明确边界 激发市场活力

对各类市场主体来说,以前虽然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但边界究竟在哪,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要去试错,代价很大。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郭丽岩认为,全国一张负面清单可以明确边界,激发市场活力。

郭丽岩说:“全国有一张清单,我看到这个清单我就知道没有在清单之内的项目,合法合规我都可以干。如果发现是清单内的禁止项目,这就是明确了什么东西我不能做。还有的是许可类的项目,就是说我可以做,但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这里面可以看到具体需要满足具备什么条件。这张清单不是一个指导意见,它是一个可操作的东西,所以对于市场主体而言,首先是信息对称的,接着有更多的自主权决定我要不要进。这个主动性活力还会更进一步地释放。”

节省时间、资金、精力

特别是对民营企业来说,在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李建伟看来,全面实施负面清单,能大幅节省时间、资金和精力。他说:“很多市场领域的民营企业有‘玻璃门’或者‘弹簧门’的一些约束。在新版市场准入清单之下,这些领域民营企业就可以平等地、没有障碍地非禁即入。另外,民营企业原来想从事一领域,事前的政府管理环节非常多,各种审批、某种特许、各种资质要求非常多,新版的负面清单采取的方式是放松前端,把事前的规制变为之后的服务监管。企业需要花的时间精力包括费用大为精简,对民营企业也是一个重大利好。(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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