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8年8月3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曹娜 李佳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路28号院迪蒙综合楼
邮政编码:100012
电 话:(010)84910089,84916928
传 真:(010)84916928
邮 箱:yuanqiang@acee.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5.《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c.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