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鑫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政策/法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2
点击次数:1628次
打印
分享

陕发改高技〔2019〕814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局,各国家级开发区(基地)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发改高技规〔2018〕68号)精神,加强和规范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充分释放、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特制定《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

附件

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发改高技规〔2018〕68号)精神,加强和规范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充分释放、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产业创新中心是整合联合行业内的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的重要载体,是特定战略性领域颠覆性技术创新、先进适用产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供给、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投资孵化的重要平台,是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打造“政产学研资”紧密合作的创新生态。

(二)深化与国内外、省内外创新主体合作,联合国家和我省创新平台,构建长期稳定的协同创新网络。

(三)开展实验室技术熟化、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和竞争前商品试制,创制产业技术标准,推动产业技术变革。

(四)开展知识产权集中运营,整合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的专利技术,综合集成为系统解决方案。

(五)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扩散新技术、新模式,培育新业态、新产业,促进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创新发展。

(六)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成果转化、人才激励、科技金融等改革举措。

(七)开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前沿技术、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

第四条 根据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创新发展的需要,结合产业转型和集聚发展的需求,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组建若干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发挥其引领带动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的重要作用。

第五条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是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发布产业创新中心有关政策办法,研究领域布局,组织产业创新中心的申报、审核、组建、评估等工作。

市(区)、国家级开发区(基地)发展改革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在陕单位、省属企业(集团)、科研院所(以上简称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或所属单位产业创新中心的申报、初审、推荐和监管等工作,落实建设条件和支持政策。

第二章 体制机制

第六条 产业创新中心一般以企业法人实体形式运行,治理结构清晰,运行机制灵活有效。

第七条 产业创新中心应联合现有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以及行业、地方等创新平台,广泛吸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力量,通过共同出资、协作研发、技术入股、创新平台共建或人才联合培养等方式,形成紧密合作的创新网络。

第八条 产业创新中心应广泛吸纳地方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投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入股。

产业创新中心应建立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为持续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鼓励产业创新中心设立投资基金,为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

第九条产业创新中心应通过提供创新服务、承担国家和省上项目、出售孵化企业股份、增资扩股、接受捐赠等方式,扩大运行资金来源。

第十条产业创新中心应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先行先试人才激励政策,通过股权、期权、分红权、奖励等多种形式,以及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等方式,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和创业的积极性。

第十一条产业创新中心应建立开放共享制度,推动仪器设备、试验场地、试制车间等创新资源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促进技术成果向市场扩散。

第三章 申报与审核

第十二条 产业创新中心主要布局建设在我省战略性领域,创新方向定位于获取未来产业竞争新优势的某一特定产业技术领域。

第十三条 产业创新中心依托单位由创新型领军企业、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共同组建。组建牵头单位应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创新优势和较大的影响力,具备充分利用和整合行业创新资源的能力,能够为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条件保障。

第十四条 拟组建的产业创新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创新合作协议,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新增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二)目标定位明确,技术成果和创新服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阶段发展目标可测度、可考核、可实现。

(三)基础条件良好,具有高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总人数不少于40人,学术带头人不少于3人,其中固定研发人员数不少于20人;拥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具有承担产业技术研发与服务的能力。

(四)组织体系清晰,具备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与商业化、创业投资与孵化、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等基本功能。

(五)运行机制健全,具备符合行业创新特点的人才激励机制、成果共享机制、协同创新机制等。

第十五条 产业创新中心结合相关产业规划和重大工程实施,按照“需求对接、省上统筹”的方式进行部署,采取“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予以推进。

第十六条 拟申请组建产业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须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政策和通知要求,根据重点建设领域,结合自身的优势和具体情况,编制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一式3份,编制提纲见附件),经上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

第十七条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可行性论证。

第十八条 经过专家论证评审,省发展改革委择优批复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

第十九条 产业创新中心依托单位按照批复进行组建,可采取边建设、边运行的模式,组建期限一般控制在两年以内。组建过程中如对原计划进行调整,须报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

第二十条 产业创新中心完成组建任务后,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专家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产业创新中心,正式核定为“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并授牌;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改进,到期仍不合格的,可撤销组建批复。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产业创新中心由依托单位直接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可参照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人员、财务、资产、分配和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上级主管部门要做好产业创新中心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年底前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和年度工作报告。

第二十三条 产业创新中心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运行评价制度。省发展改革委根据产业创新中心上报的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查、评估,每两年对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对评价优秀的中心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次评价不合格的,将撤销中心称号。

第二十四条 产业创新中心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核实,省发展改革委将对该产业创新中心进行调整和终止支持,收回相关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产业创新中心发生更名、依托单位变更、功能和任务重大调整等情况,由上级主管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核。

第二十六条对业绩突出的产业创新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经评估后择优给予创新平台能力项目支持,并推荐申报国家产业创新中心。

第二十七条 省发展改革委通过资金补助,引导地方和社会资本投资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各上级主管部门应将产业创新中心作为推动本地区、本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结合其建设运行需求,在资金、土地、税收、科研、人才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第二十八条 鼓励各开发区基地支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专业化园区,在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化、创新化发展。

第二十九条 鼓励金融机构、各类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鼓励企业和企业家捐助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产业创新中心命名统一为:“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

第三十一条 本工作指引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1


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一、摘要(2500字左右)

二、组建依据、背景与意义

1. 本产业领域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2. 国内外特别是省内产业发展状况、趋势与市场分析

3. 本产业进一步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4. 建设产业创新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三、组建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1. 依托单位概况

2. 牵头单位、合作单位概况

3. 产业创新中心拟产业化的重要科技成果

4. 与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相关的基础条件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 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向

2. 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

3. 产业创新中心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 产业创新中心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 产业创新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2. 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队伍情况

3. 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六、建设方案

1. 建设地点

2. 建设内容、规模

3. 建设周期与进度安排

4. 资金来源和预算方案

5. 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分析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附件

1. 依托单位、牵头单位、合作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2. 产业创新中心章程

3. 其他配套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支持文件,组建的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等)  

4. 前期科技成果证明文件

5. 其他配套证明文件

6. 对组建方案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说明



附2

陕西省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 项目摘要(4000 字以内)

1. 项目名称

2. 项目法人概况

3.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依据

4. 项目提出的主要理由

5. 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

6. 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

7. 主要建设条件

8. 项目总投资、投资构成及资金筹措方案

9.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0. 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1. 结论与建议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三、技术与市场分析

1. 技术的主要发展状况与趋势预测、项目的优势与问题

2. 国内外市场状况与发展趋势预测、项目的目标市场与市场占有率分析

3. 技术与市场的竞争力分析(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情况、技术与市场的竞争力优势和劣势)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 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向

2. 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

3. 产业创新中心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 产业创新中心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 产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概况

2. 产业创新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3. 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队伍情况

4. 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六、建设方案

1. 建设内容、规模、地点与环境

2. 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3. 总图布置与公用辅助工程

4. 原材料、动力、供水等配套及外部协作条件

5. 科研开发的主要技术、工艺设计方案

6. 内部设施的功能及合理性分析

七、土地利用、能源消耗及环境影响

1. 土地利用

2. 能源消耗

3. 环境影响

八、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九、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

1. 建设工期

2.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进度表

3. 建设期的项目管理

4. 项目招标方案

十、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1. 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2. 建设投资估算(包括土建、设备、安装、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科研开发、预备费、建设期利息、资料、技术援助、培训等)

3. 流动资金估算

4. 分年投资计划表

5. 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

6. 申请安排资金的理由和资金的具体使用方案

十一、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1. 初步经济效益分析

2. 社会效益分析

十二、项目风险分析

1. 技术风险

2. 市场风险

3. 管理和运营风险

4. 其它风险

十三、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十四、相关附件、附表

十五、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说明

ZZY

所有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