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括:
①项目单位情况;
②拟建项目情况;
③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④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2.企业项目申请报告应附:
①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1.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
①项目及投资方情况;
②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③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2.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
①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②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
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需要时);
⑥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需要时);
⑦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1.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
①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
②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
③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④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
2.敏感行业包括:
①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②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③新闻传媒;
④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调控政策,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敏感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3.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
①投资主体情况;
②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地、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
③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
④投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性的声明。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应当附具的文件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w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