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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产业路项目 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发布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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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镇**村建设产业路项目地点位于**县**镇**村6组,申报单位为**省**市**县**镇**村村民委员会。工程总投资122.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该项目起点位于**门口终点处,终点至**房下的简易房处。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产业路长1267.1米,路基宽4.5米。该项目规划用地0.5841公顷,其中:拟使用林地0.3226公顷。该项目仅涉及永久使用林地,不涉及临时使用林地。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

  1、测算标准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税〔2021〕10号)相关标准,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标准如下:

  (1)非公益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12万元/公顷(12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8万元/公顷(8元/平方米);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4万元/公顷(4元/平方米)。  

  (2)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24万元/公顷(24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6万元/公顷(16元/平方米);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8万元/公顷(8元/平方米)。    

  (3)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24万元/公顷(24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6万元/公顷(16元/平方米);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8万元/公顷(8元/平方米)。 

  (4)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使用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占用非公益林地按照(1)款收取;属公益林地按第(2)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属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48万元/公顷(48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32万元/公顷(32元/平方米);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16万元/公顷(16元/平方米)。占用非公益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24万元/公顷(24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6万元/公顷(16元/平方米);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8万元/公顷(8元/平方米)。 

  2、测算过程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0.3226公顷,地类均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均为一般商品林地,均不在城市规划区,属于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因此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商品林12万元/公顷(12元/平方米)执行。

  测算方法:0.3226公顷×12万元/公顷=3.8712万元。

  3、测算结果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厅下发的《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税〔2021〕10号)的第五条对农村居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本项目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所以本项目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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