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生态农业循环产业园项目建设地址为陕西省**市*县,项目申报单位为*县**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单位性质为股份制企业,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为2200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企业自筹,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6月。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于2020年6月9日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项目代码为2020-610330-03-03-036801。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
1、测算标准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6〕58号)相关标准,本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标准如下:
(1) 非公益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120000元/公顷(12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80000元/公顷(8元/平方米);宜林地:40000元/公顷(4元/平方米)。
(2) 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240000元/公顷(24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60000元/公顷(16元/平方米);宜林地:80000元/公顷(8元/平方米)。
(3) 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1)、(2)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4) 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使用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项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项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2、测算过程
**生态农业循环产业园项目为**市*县城市规划区外的经营性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1.7355公顷,地类包括乔木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因此,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乔木林地24万元/公顷(24元/平方米)和未成林造林地16万元/公顷(16元/平方米)执行。
测算方法:0.4503公顷*24万元/公顷+1.2852公顷*16万元/公顷=31.3704万元。
3、测算结果
本项目拟使用*县**镇**村集体林地1.7355公顷,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31.370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分别征收6.2741万元,分别占植被恢复费总额的20%和20%;县级财政征收18.8222万元,占植被恢复费总额的60%。
WJ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