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固胡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概况:**县2020年农村公路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固胡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因持续性强降雨需进行综合整治,实施路段全长3公里。根据现场调查,针对路基垮塌路段设计原则为:挖除旧路面,新建37米路面工程,路面结构采用5厘米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厘米同步碎石+20厘米C15贫混凝土+6厘米10%石灰土底基层;拆除K70+032-K70+050左侧、K73+048-K73+060左侧、K73+060-K73+064左侧、K73+064-K73+076左侧原护栏,新建Gr-C-2E波形梁护栏22米、AT2波形护栏12米、AT1-2波形护栏12米;新增K70+032-K70+039左侧、K73+058-K73+076左侧,2处40×40梯形边沟25米。接长和维修利用K70+039.462-K73+057.547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座。项目K70+000-K73+000段施工设计预算投资为1333365元。项目申报单位为**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临时弃土场概况:因固胡公路水毁修复工程需要,在**县**镇***村K70段设置弃土场一处,该弃土场总用地面积0.2579公顷,其中:拟临时使用林地0.1430公顷,非林地0.1149公顷。本项目仅包含临时使用林地,不涉及永久使用林地。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
1、测算标准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6〕58号)相关标准,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标准如下:
(1)非公益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120000元/公顷(12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80000元/公顷(8元/平方米);宜林地:40000元/公顷(4元/平方米)。
(2)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240000元/公顷(24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60000元/公顷(16元/平方米);宜林地:80000元/公顷(8元/平方米)。
(3)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1)、(2)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4)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使用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项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项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2、测算过程
该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0.1430公顷,地类均为一般灌木林地,森林类别均为国家二级公益林地,不在城市规划区,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测算方法:0.1430公顷×16万元/公顷=2.2880万元。
3、测算结果
经计算,该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应缴纳植被恢复费2.2880万元。
W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