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村二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县**镇**村二组,申报单位为**镇**村。工程总投资10万元,资金来源为**村村民自筹。
该项目起点位于**山路***左侧,终点至***。路线总长1.2公里,道路宽度4米;该项目规划用地0.48公顷。其中:拟使用林地0.4477公顷,非林地0.0323公顷。该项目仅涉及永久使用林地,不涉及临时使用林地。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
1、测算标准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6〕58号)相关标准,本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标准如下:
(1)非公益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120000元/公顷(12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80000元/公顷(8元/平方米);宜林地:40000元/公顷(4元/平方米)
(2) 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240000元/公顷(24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60000元/公顷(16元/平方米);宜林地:80000元/公顷(8元/平方米)。
(3 )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1)、(2)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4) 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使用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项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项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2、测算过程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0.4477公顷,地类包括乔木林地(0.3960公顷)和宜林地(0.0517公顷),森林类别包括国家二级公益林地(0.0582公顷)、一般商品林地(0.0517公顷)和地方公益林地(0.3378 公顷),均不在城市规划区,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此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公益林24万元/公顷(24元/平方米),商品林4万元/公顷(4元/平方米)执行。
测算方法:0.0582公顷×12万元/公顷×2+0.3378公顷×12万元/公顷×2+0.0517公顷×4万元/公顷=9.7108万元。
3、测算结果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厅下发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综〔2016〕58号)的第二章第七条对农村居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本项目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所以本项目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W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