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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房沟至桃渠塬公路改建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发布日期: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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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县纸房沟至桃渠塬公路改建工程申报单位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总投资为2831万元。该项目起点K0+000位于**县**镇纸房沟村接**镇至十里塬镇肖家梁公路,路线向北沿旧路布线,途经大咀子、唐沟畔村,路线终点K5+945位于**镇桃渠塬村,路线全长5.945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7.5m。该项目规划用地4.4588hm²。该项目仅涉及永久使用林地,不涉及临时使用林地。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

   1、测算标准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6〕58号)相关标准,本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标准如下:

  (1)非公益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12万元/hm²(12元/m²);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8万元/hm²(8元/m²);宜林地:4万元/hm²(4元/m²)。

  (2)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24万元/hm²(24元/m²);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6万元/hm²(16元/m²);宜林地:8万元/hm²(8元/m²)。

  (3)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1)、(2)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4)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使用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项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项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2、测算过程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1.4338hm²,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不在城市规划区,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此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12万元/hm²(12元/m²)执行。

  测算方法:1.4338hm²×12万元/hm²=17.2056万元。

  3、测算结果

  本项目拟使用**县**镇秦河服务中心秦河村纸房沟集体林地1.4338hm²,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7.205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分别征收3.4411万元和3.4411万元,占植被恢复费总额的20%和20%;县级财政征收10.3234万元,占植被恢复费总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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