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年产60万米地下排水管网管廊及地铁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申报单位为陕西****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总投资为2054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为陕西省**市**县**镇**村。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占地23.07亩,拟建设综合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7890平方米,同时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该项目规划用地1.5380hm²(约合23.07亩)。
年产60万米地下排水管网管廊及地铁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800m²,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综合办公及宿舍业务用房,生产规模为年产60万米地下排水管网管廊及地铁构件。目前,一期项目已经建成投产。
该项目仅涉及年产60万米地下排水管网管廊及地铁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永久使用林地,不涉及临时使用林地。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
1、测算标准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6〕58号)相关标准,本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标准如下:
(1)非公益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12万元/hm²(12元/m²);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8万元/hm²(8元/m²);宜林地:4万元/hm²(4元/m²)。
(2)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24万元/hm²(24元/m²);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6万元/hm²(16元/m²);宜林地:8万元/hm²(8元/m²)。
(3)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1)、(2)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4)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使用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项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项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2、测算过程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0.4345hm²,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不在城市规划区,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因此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24万元/hm²(24元/m²)执行。
测算方法:0.4345hm²×12万元/hm²×2=10.4280万元。
3、测算结果
本项目拟使用**县**镇集体林地0.4345hm²,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0.428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分别征收2.0856万元和2.0856万元,占植被恢复费总额的20%和20%;县级财政征收6.2568万元,占植被恢复费总额的60%。
WJ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