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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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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宝政函〔2024〕70号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历史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切实保护历史建筑,延续城市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各区摸排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市政府同意核定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纺织家园社区申新小楼等97处建筑为我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公布。

希望第二批公布的历史建筑产权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发掘历史建筑的内涵与价值,切实做好保护传承。所在地政府要正确处理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同步推进历史建筑保护标志牌设置、测绘建档等工作。市住建局、市文物局等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和调研评估,确保全市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附件:宝鸡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z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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