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
1、基础调查
1.1连续清查(一类调查),主要为制定国家或区域林草政策进行的宏观控制性调查。
1.2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主要为森林经理调查,以及为局、场级编制经营方案进行的调查。
1.3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主要为满足伐区设计、造林设计、森林经营设计等而进行的调查。
2、专项调查
主要根据调查内容分为多种专项调查,常用的可分为年度变更调查、种质资源调查、古树名木调查、生物多样性调查、生物量调查、有害生物调查、灾害调查、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调查等。
3、科学考察
科学考察可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特定区域的综合性调查。
4、核查检查
核查检查可分为营造林、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等成效核查,公益林、森林抚育、森林管护等核验查验,以及林草湿疑似图斑、造林验收图斑、森林督查图斑等林草资源管理督查核查等。
5、征占用调查
征占用调查可分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地现状调查)、草地征占用调查、湿地征占用调查。
6、资产调查
资产调查可分为林木等资产损失调查、林地(草地)林木等资产流转评估核查、林地(草地)林木流转等项目资产调查、林地(草地)林木灾害损失调查、林草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涉林草案件专业调查(占用林地类案件、采伐类案件、森林火灾类案件、因果关系类案件和动、植物类案件)等。
二、监测
1、林草湿资源监测
对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变化的监测。
2、林草生态系统监测
对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状况的监测。
3、生物多样性监测
对野生动植物的种类组成、分布和动态变化的监测。
4、自然保护地监测
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的动态变化和影响因素的监测。
5、碳汇计量监测
对林草湿碳汇动态变化的监测。
三、勘察
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指对拟建林草工程场地进行的现场探勘并编制工程勘察报告的一系列工作,主要适用于林区道路、建筑等工程。
四、遥感
林草工程建设项目遥感可分为遥感信息预处理和遥感解译两类。
1、遥感信息预处理
遥感数据预处理是对遥感原始数据实施辐射改正、微分纠正、影像配准、几何精校正、数据融合、影像拉伸镶嵌等操作的工作。
2、遥感解译
遥感解译是从遥感图像中识别并提取相关信息,并表示在地理底图上的工作。
五、方案
林草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分为研究类方案、申报类方案、实施类方案。
1、研究类方案
对林草工程建设中某一类问题进行的宏观性、战略性、针对性的研究,适用于林草发展战略研究、国有林场管理方案研究等。
2、申报类方案
工程项目申报或批准过程中提供的计划,适用于自然保护地申请报告、森林康养基地申报书、林下经济基地申请书等。
3、实施类方案
对工程项目规划期内制定的分期实施计划,适用于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深化集体林改实施方案等。
六、规划
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可分为发展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四类。
1、发展规划
对一个时期或一个区域的发展进行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的谋划,适用于林草发展规划、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林草产业发展规划及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等。
2、总体规划
对各类项目的空间布局、任务内容等做出的综合性、全局性安排,适用于林草系统治理规划、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及产业园总体规划等。
3、专项规划
对某个特定要素或类型发展的专门规划,适用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湿地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产品加工利用规划、森林草原防火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
4、详细规划
对具体项目的用地和开发强度等做出的实施性安排,适用于森林景观提升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及产业园详细规划等。
七、可研
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可研主要指项目前期阶段相关工作,包括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预可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类。
1、投资机会研究
适用于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林业碳汇及林业生物质能源等工程开发的市场投资机会研究。
2、项目建议书(预可研报告)
适用于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宣教馆、国家植物园保育温室等项目建议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
适用于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种质资源库、森林草原防火、产品加工利用工程等可行性研究。
八、设计
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主要涉及项目设计阶段相关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类。
1、初步设计
适用于林草工程各类工程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程、林草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初步设计。
2、施工图设计
对初步设计的进一步深化设计。
九、监理
林草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是针对项目建设实施监督和管理,确保林草工程符合安全、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适用于各专业类型的林草工程建设项目。
十、评估
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评估分为资产评估、影响评估、工程评估、对标评估、咨询评估等五类。
1、资产评估
对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进行的分析、评价和估算,适用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资源资产价值评估、草原资源资产评估、湿地资源资产评估、生态资产评估等。
2、影响评估
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对自然生态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的分析、预测和评估,适用于自然保护地生态影响评价、国家公园社会影响评估、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
3、工程评估
对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进展、质量、管理和效益等进行的评估、评价,适用于退耕还林工程评估、国土绿化工程评估、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成效评价等。
4、对标评估
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对照相关指标开展的分析和评估,用于国家公园符合性评估、创建工作评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评估等。
5、咨询评估
方案、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咨询成果进行的评估,适用于森林防火规划中期评估、可行性研究后评价等。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和先行工作。没有好的规划设计工作,就不会有林业行业的全面发展。森林调查是制定有关林业规划和作业设计方案的基础工作,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施森林科学经营的基础支撑,也是建设现代林业、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森林调查的成果可为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编制林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推动现代林业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基本内容
森林资源受自然环境、人为活动的影响,不断发生变化。只有定期进行调查,才能摸清林业家底,为林业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1.林业调查
林业调查也称森林资源调查,指以经营森林的目的要求,系统地采集、处理、预测森林资源有关信息的工作。它应用测量、测树、遥感、各种专业调查、抽样及计算机技术等手段,以查清制定范围内的森林数量、质量、分布、生长、消耗、立地质量评价以及可及性等,为制定林业方针政策和林业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林业调查按调查范围及其目的不同,分为:
(1)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调查,是为制定国家或地区林业政策进行的宏观控制性调查。
(2)森林经理调查,简称二类调查、为局、场级编制经营方案进行的调查。
(3)作业设计调查,简称三类调查,为满足伐区设计、造林设计、森林经管设计等而进行的调查。
2.专业调查
依据调查内容林业调查可分为多种专业调查,主要包括:森林生长量、消耗量及出材量调查、立地类型调查、森林土壤调查、森林更新调查、森林病虫害调查、森林火灾调查、珍稀植物、野生经济植物资源调查、抚育间伐和低产林改造调查、母树林、种子园调查、苗圃调查、森林生态因子调查、森林多种效益计量与评价调查、林业经济与森林经营情况调查等。专业调查的地域范围同二类调查,多以独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区划单位为单位进行。
3.常用的专业调查
(1)森林生长量、消耗量及出材量调查
调查森林生长量主要是掌握森林资源的动态变化规律,可为确定合理采伐、预估森林资源的变化以及评价森林经营措施效果提供可靠的数据。
森林生长量调查:主要包括胸径生长量、树高生长量和蓄积生长量。尤其是蓄积生长量是森林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森林生长量的调查应按优势树种、龄级(组)分别进行调查。
消耗量调查:以林业局(场)为单位进行。调查内容包括主伐、间伐及补充主伐的采伐量、薪材采伐量和其他各种生产、生活灾害过程中消耗的木材量。
出材量调查:分别树种调查出材量或出材率。用材林中近、成和过熟林的出材率等级按林分出材量占林分蓄积量的百分比,或林分中用材林商品用材树的株树占林分总株数的百分比确定。
调查方法可采用树干解析法、标准地或标准木法,生长过程表和生长锥法,也可结合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固定样地进行调查。
(2) 立地类型调查
立地类型也称立地条件类型。立地条件的好与差直接关系到森林经营的各个方面,如生产效率、经济效益、采伐收获、森林培育的方向与速度等。
表示立地条件优劣的指标有地位级和地位指数。根据优势树种上层木平均高和平均年龄查地位指数表或根据主林层优势树种平均高和平均年龄查地位级表确定立地等级。对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可根据有关立地因子查数量化地位指数表确定立地等级。
(3)林业土壤调查
林业土壤也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土壤调查的目的在于查清土壤资源,包括土壤种类、土层厚度、结构、土壤肥力、土壤类型分布、数量、质量以及植被分布的关系等,并给予综合评价,提出土壤种类、植被种类以及土地利用和经营措施,绘制森林土壤分布图和立地条件类型图,为林业区划、规划等提供技术依据。
(4)森林更新调查
森林更新调查包括天然更新、人工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调查。
1)天然更新调查:对于疏林地、灌木林地(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除外)、无立木林地、宜林地等, 应调查天然更新等级。主要调查天然更新幼苗(树)的种类、年龄、平均高度、平均根径、 每公顷株数、分布和生长情况等。天然更新的评定标准,是根据幼苗(树)高度级按每公顷天然更新株数确定天然更新的等级。
天然起源幼苗、幼树划分标准:针叶树高30cm以下为幼苗,30cm 以上至起测径阶以下为幼树;阔叶树高1.0m 以下为幼苗,1.0m 以上至起测径阶以下为幼树。
天然更新的幼苗常常呈现群状或聚集分布,尤其是低龄阶段更是如此,随着年龄的增加,幼苗枯损死亡率很高,真正能够竞争存活并生长到中上层林木的数量很少。因此,在天然林更新调查时常用“有效更新株数”记录。有效更新株数的计算以1.0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出现几个树种时只取一个目的树种;如果每1.0平方米范围内有若干株幼苗、幼树时,其有效株数均按1株计算。最后按有效株数合计占更新调查面积(即所有调查的1.0平方米大小计量单位个数)的百分比推算每公顷天然有效更新株数。
2)人工更新调查
包括未成林造林地和人工幼林调查。未成林造林地主要调查不同情况造林地的成活率和保存率。人工幼林调查应按立地条件类型、造林树种、造林年度、混交方式、造林密度、造林方法、整地方式、幼林抚育方法等不同,进行生长情况的调查。调查结果可为分析不同条件下各种造林技术措施对造林成活率和林木生长的影响,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 为今后正确设计造林措施和提高造林质量提供依据。
3)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调查
应按立地条件及促进更新措施,分别调查促进更新的作业时间、整地方式、株数、补植株数、野生苗移植株数以及其他技术的效果。通过调查分析影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因素,提出今后的改进意见。
天然更新、人工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调查,多采用标准地和小样方的方法调查。
(5)森林灾害类型调查
森林灾害类型调查包括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情况、气候灾害(风、雪、水、旱)和其他灾害的调查。
病虫害调查一般采用路线踏查和标准地调查的方法。
森林火灾调查主要了解调查地区火灾的概况,查清火灾种类、发生时间、次数、延续时间及其气象因素、树种抗火特性、人为活动等因素的关系,森林火灾等级、损失面积、蓄积、树种、林种,森林土壤、森林更新、森林经营条件,以及火灾的位置分布、防火设施的扑火方法等情况。
外业调查时以林班为单位根据土壤、林分状况、交通条件和居民点分布情况等因素合确定火险等级。
(6)抚育间伐和低产林改造调查
抚育间伐调查的内容包括林分类型、方法、强度、间隔期、工艺过程、出材量等。低产林改造调查的内容包括实施措施的林分、改造的目的、方式、方法、经营措施、改造效果等。
(7) 苗圃调查
苗圃调查主要内容包括苗圃种类、经营面积、区划情况、育苗种类、年产苗量、成本、现有设备、劳动组织及管理制度等。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苗圃的经营管理建议。在苗圃调查时以永久固定的苗圃为主,同时也要考虑外来苗和苗木输出等供需情况。
(8)林业经济调查
主要包括社会经济、林业经济情况的调查,为林业生产应采取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措施,以及效益计量、评价提供可靠的依据。
4 多资源调查
森林资源除林木资源外,还应包括森林地域空间内的动物资源、植物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游憩资源和其他资源。在我国,多资源调查是指对野生动植物、 游憩、水资源、放牧和地下资源等进行的调查。森林中的各种资源,它们是一个有机整体,即是一个结构和功能繁多而又复杂的生态系统。林木资源与其他资源互为环境、相互影响。为正确评价森林多种效益,发挥森林的各种有效性能,满足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的需要,有必要在森林分类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多资源调查。
世界各国对多资源调查的类型归属不完全一致。在我国的有关规程中,多资源调查仍属二类调查中的专业调查范畴。
注:2020 年 11 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试行三年后,自然资源部对指南予以修订,并于 2023 年 11 月正式印发施行。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已没有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地类,如果地类是迹地,可能还属林地管理,否则可能按自然资源局国土认定为非林地,未按林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