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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明确:未依法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未批先建"不只罚款,执法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已建成项目甚至可能被强制拆除。
法条要点
《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五章专门规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核心条文:

企业影响
第一,哪些项目必须做环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明确规定了各行业项目的环评类别。一般来说:
第二,"未批先建"的后果
第三,已建成项目的风险
实践中,不少企业"先上车后补票",项目建成运营多年仍未办环评。法典施行后:
第四,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
取得环评批复是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前提之一。法典施行后,无环评批复的项目将无法取得排污许可证,陷入"无证排污"的违法状态。
合规建议
1.立即排查存量项目
逐项核查企业所有建设项目是否已取得环评批复。重点关注:
2.区分处理存量问题
3.建立新项目环评前置机制
新项目立项时,将"环评能否通过"作为可行性研究的核心指标之一,避免选址、工艺等存在硬伤导致环评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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