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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术语及分类》深度解读--上

发布日期: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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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草原一直属农业主管部门主管,有关草原的知识直到属林业主管部门管理后,作为设计人员,我们才开始接触草原,了解草原术语及分类,对我们设计人员、各级草原管理人员都有重要作用,今天,我来解读一下“草原术语及分类”:

这不是一本“名词解释”,而是在统一草原调查、监测、评价和管理的底层语言

草原工作中,很多争议并不是出在技术不会做,而是大家说的根本不是一回事。

同样一片地,有人叫草原,有人叫草地,有人按国土调查口径叫“其他草地”;同样一批数据,有人统计的是植被盖度,有人报的是草原覆盖率;同样是载畜,有人说理论载畜量,有人说实际载畜量,有人又把载畜率当成载畜量使用。

材料都能写出来,表格也都能填满,但一汇总就对不上。

LY/T 3370—2024《草原术语及分类》看起来是一项基础标准,既没有复杂公式,也没有工程参数,很多人容易把它当成一本查词手册。实际上,它的作用比一般技术规程更基础。

它统一了草原资源调查、生态监测、草畜平衡、等级评价、修复治理、资产评估和用途管理中最常用的一批概念;同时建立了一个多维度草地分类体系。

说得直白一点:

前面解读的草畜平衡、草原等级、生态状况、生态价值和定位观测等标准,能不能真正衔接起来,首先取决于大家是不是使用同一套术语和分类口径。

这项标准就是整个草原技术标准体系中的“词典”和“坐标系”。

一、为什么要专门制定一项草原术语标准?

草原涉及自然资源、林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气象、统计等多个部门。

不同部门长期形成了不同口径。

比如“草原”和“草地”。

在法律和管理文件中,通常使用“草原”;

在生态学、草业科学和资源调查中,又经常使用“草地”;

在国土调查中,则按照地类划分为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和其他草地。

这些口径各有来历,但如果不明确边界,就容易出现三个问题。

第一,调查对象不一致

同一地区开展草原调查,有的只调查天然牧草地,有的把其他草地也纳入,有的还把林下草本、湿地草本和撂荒地一起统计。

最后面积自然无法对应。

第二,监测指标名称相同,含义却不同

“产草量”“现存量”“生物量”“净初级生产力”经常混用。

看起来都是在测草有多少,实际上时间尺度和统计对象完全不同。

第三,管理结论无法衔接

生态评价说一片草原“亚健康”,退化调查却说“中度退化”,等级评定又说“三等草原”。

如果不知道这些评价的对象和口径不同,就容易认为几个结果互相矛盾。

因此,术语统一并不是文字工作,而是保证数据可比、标准衔接和政策落地的前提。

第一部分:“草原”“草地”“草资源”到底有什么区别?

二、“草原”强调资源和生产属性,“草地”强调自然综合体

标准对“草原”的定义,强调它是一种以牲畜和野生动物采食、栖息为主要利用形式的多功能土地,具有资源和生产属性。

对“草地”的定义,则更偏向自然综合体:

以草本植物为主,或者兼有覆盖度低于40%的灌木和郁闭度低于0.1的稀疏乔木,同时具有生态、生产和社会文化功能。

两个概念高度相关,但侧重点不同。

草原

更多用于法律、行政管理、资源保护和生产利用。

草地

更多用于生态学、草业科学、调查分类和群落研究。

基层文件中没有必要机械区分到一句话都不能混用,但在技术成果里,必须把评价对象和统计口径交代清楚。

特别是在与国土调查、草原确权、草原法管理范围衔接时,应当优先明确采用的是法律管理口径,还是生态调查口径。

三、“草资源”比“草地资源”范围更大

标准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草资源。

草资源包括两部分:

一是草地资源;

二是其他草资源。

草地资源

主要指国土调查确定的草地范围,包括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

其他草资源

指草地地类以外,以草本植物为主的资源。

例如:

耕地中的草资源;

园地中的草资源;

林间和林下草资源;

湿地和沼泽草资源;

河湖堤岸草资源;

交通设施沿线草资源;

城镇村庄绿地草资源;

海岛草资源等。

这个区分很有现实意义。

因为“有草”不等于“就是草地”。

林下长着草,土地性质仍可能是林地;

河滩长满草本植物,也可能属于湿地或水域管理范围;

撂荒耕地出现草本群落,地类也不一定自动转为草地。

因此,开展草种资源调查、饲草资源调查和生态功能评价时,可以研究“其他草资源”;但开展草原面积统计、草原确权、征占用管理时,不能把所有长草的地块都纳入草原面积。

四、国土调查中的“其他草地”不能简单理解为“质量差的草地”

基层容易把“其他草地”理解为天然牧草地之外,质量较差、价值较低的草地。

这种理解不准确。

“其他草地”首先是国土调查的地类口径,不是草原质量等级。

其中可能包括:

植被稀疏草地;

部分灌丛草地;

利用程度较低草地;

具有生态功能但牧业利用价值有限的草地。

是否属于高质量草原,要通过草原类型、生态状况和质量评价另行判断。

不能因为国土调查地类写着“其他草地”,就认为它不重要,也不能直接排除在基本草原和生态保护范围之外。

第二部分:几个最容易混用的监测术语

五、“生物量”“现存量”“产草量”不是一回事

这是草原调查中最常见的混用问题。

生物量

指某一个时点,单位面积内植物累积的物质总量。

它是“存量”概念。

现存量

标准特指某一时点单位面积内植物当年地上部分存活有机体的物质总量。

它通常只包括活体绿色部分,不包括立枯物和凋落物。

产草量

指一个生产周期内,植物地上部分可以被经济利用的物质总量。

它强调“生产周期”和“可利用”。

所以:

某一天割下来的全部地上植物,不一定就是产草量;

盛草期测得的绿色现存量,也不能自动等同于全年生产力;

地上总生物量中如果包含毒害草、不可食草和必须保留部分,也不能全部作为可利用产草量。

在草畜平衡计算中,如果把地上总生物量直接当作可利用牧草量,理论载畜量就会被高估。

六、“生产力”和“生物量”不能混用

草地生产力强调单位时间内新增了多少物质;

生物量强调某一时点存在多少物质。

打个比方:

一个水池里现在有100立方米水,这是存量;

一年流入了300立方米水,这是流量。

生物量类似水池存量,生产力类似一年新增量。

标准进一步区分:

草地总初级生产力;

草地净初级生产力;

地上净初级生产力;

地下净初级生产力。

总初级生产力包括植物呼吸消耗的部分;

净初级生产力是扣除植物自身呼吸后真正积累下来的有机物;

地上净初级生产力只看地上部分;

地下净初级生产力则看根系等地下部分。

做生态价值和碳汇核算时,如果把某一时点生物量当作年度净初级生产力,结果会严重失真。

七、“枯落物”和“立枯物”必须分开

立枯物

植物已经死亡或枯黄,但仍然直立、尚未脱落的地上部分。

枯落物

植物器官枯死后,已经落到地表的有机物。

两者都属于死亡植物材料,但生态作用不同。

立枯物仍然影响草层结构、冷季饲草和火险;

枯落物直接覆盖地表,参与保水、保温、有机质输入和养分循环。

调查时混在一起称重,会影响草原等级、生态评价、火灾风险和碳储量核算。

八、“盖度”和“覆盖率”差一个字,含义完全不同

植被盖度

单位面积内,植物地上部分垂直投影面积占地面的百分比。

它反映一块草地内部被植物盖住了多少。

草原覆盖率

一个行政区域或统计区域内,草原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它反映区域里草原面积占比。

比如某县草原覆盖率为60%,表示全县60%的土地属于草原;

某草原样地植被盖度为60%,表示这块样地有60%的地面被植物冠层覆盖。

这两个60%含义完全不同。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则是区域内不同草原类型的植被盖度,按照面积加权后得到的平均值。

它又不同于单块样地盖度。

基层报表中最容易把“草原覆盖率”和“综合植被盖度”写混,必须统一。

九、“草群高度”“自然高度”“绝对高度”不能混着测

草群高度

指优势种或主要功能群优势层片的自然高度。

自然高度

植物在自然状态下,枝叶集中分布的高度。

绝对高度

将植物枝条或叶片拉直后的高度。

对于弯曲、匍匐或披散生长的植物,绝对高度通常明显大于自然高度。

如果第一年测自然高度,第二年把植株拉直测绝对高度,数据变化没有任何生态意义。

长期监测时必须把测量口径固定下来

第三部分:载畜量、载畜率和草地利用率必须彻底分清

十、“载畜量”是理论值,“载畜率”是现实值

标准把载畜量定义为:

在不影响草地生产力、并保证家畜正常生长发育的条件下,根据草地产草量和质量测算出的,一定时期、一定面积草地可以承载的最大家畜数量。

它也叫:

理论载畜量;

草地承载力。

而载畜率,是一定放牧时期内,单位面积草地上实际承载的家畜数量。

也叫现实载畜量。

简单说:

载畜量回答“最多可以养多少”;

载畜率回答“实际上养了多少”。

草畜平衡就是比较这两个数。

基层材料里常见“实际载畜量为多少”,严格说应当使用“现实载畜量”或“载畜率”。

虽然行业中“实际载畜量”已经习惯使用,但在技术报告里最好同时解释清楚,避免混淆。

十一、载畜量必须带时间,不能只说“一公顷养几只羊”

草地承载能力始终与时间有关。

同一块草场:

放牧30天;

放牧180天;

全年放牧;

允许承载的牲畜数量当然不同。

因此,载畜量必须明确:

面积;

放牧季节;

放牧天数;

家畜种类;

羊单位折算;

合理利用率。

脱离时间讲“每公顷能养几只羊”,技术上是不完整的。

标准还区分了:

暖季载畜量;

冷季载畜量;

暖季载畜率;

冷季载畜率。

这对季节草场管理非常重要。

很多地区全年总量看似平衡,真正的问题却集中在冬春草场。暖季草多,利用不足;冷季草少,牲畜集中,长期超载。

所以,草畜平衡不能只做全年总账,还要分季节算账。

十二、“牧草采食率”和“草地利用率”也不是一回事

牧草采食率

家畜实际采食量与草地能够提供的牧草总量之比。

重点在“实际吃掉多少”。

草地利用率

在适度放牧条件下,家畜采食量与草地产草量之比。

它更强调合理利用状态。

在实际工作中,还常使用“合理利用率”。

合理利用率是草原生态安全允许利用的比例,不一定等于现实利用率。

比如,某草原合理利用率为40%,实际牲畜吃掉了60%。

这并不说明利用效率高,而说明实际利用超过了生态安全界限。

十三、禁牧、休牧、封育三者不能混用

禁牧

持续一年以上禁止放牧利用。

休牧

一年内短时间停止放牧。

草场封育

通过围封,在一段时期内停止放牧、割草等生产活动,使草原休养生息、自然更新。

禁牧是管理制度和利用限制;

休牧是季节性短期措施;

封育是具体技术和管理措施,通常要有围栏或明确管控边界。

例如:

返青期休牧45天,不能叫禁牧;

连续三年全年停止放牧,可以称禁牧,也可能通过围栏封育实施;

围栏建起来但仍允许季节放牧,则不属于严格封育。

这些概念直接关系补奖政策、项目验收和草畜平衡考核,不能随意替换。

十四、划区轮牧不是把草场分块以后轮流赶羊那么简单

标准将划区轮牧定义为:

将草原划分为若干小区,在一定时间内逐小区循序轮回放牧的利用制度。

真正的轮牧至少要解决:

分几个小区;

每个小区放多久;

休牧多久;

何时转场;

牲畜密度多大;

水源如何布局;

什么条件下提前或推迟转场。

如果只是把草场分成几块,但牲畜长期集中在同一块,或者各小区没有恢复期,就不能算有效轮牧。

轮牧的核心不是“轮流使用”,而是给每个小区留下足够恢复时间。

第四部分:修复、改良和重建的边界

十五、草原生态修复不是所有工程措施的总称

标准将草原生态修复定义为:

在不破坏或少破坏原生植被的条件下,依据生态学原理,采用生物、生态和工程技术,使退化或受损草地恢复的过程。

这里有两个重点。

第一,尽量保留原生植被。

第二,恢复的是生态结构和功能,不只是提高盖度或产量。

所以,草原修复不能简单理解为:

翻耕;

整地;

播种;

施肥;

灌溉。

这些只是可能采用的手段,而且必须判断是否适合。

对尚有自然恢复能力的草原,最有效的措施可能只是减牧、休牧和封育;

对种源不足、土壤严重受损的草原,才可能需要补播或植被重建。

十六、“草地改良”强调少破坏原植被

草地改良是在不破坏或少破坏原有植被的前提下,改善植被和土壤状况,提高生产力。

常见措施包括:

围栏封育;

补播;

松耙;

施肥;

节水灌溉;

清除异常扩张灌木和毒害草。

改良的对象通常仍然保留较完整草地基础。

如果原有植被已经消失,需要重新建立群落,更接近“植被重建”。

不能把全面翻耕、彻底清除原群落后播种人工牧草,也笼统称为草地改良。

十七、“补播”不等于重新种一遍

标准对草场补播的定义很明确:

在草原免耕前提下播种牧草种子,提高草原产量和质量。

关键词是“免耕”。

补播应当尽量保留原有群落,只增加缺失或不足的优良牧草。

如果先全面翻耕,再播种单一牧草,已经接近人工草地建植或植被重建,不应再称天然草原补播。

这个边界对项目设计和验收非常重要。

十八、“植被重建”只能用于自然恢复基础严重不足的地块

植被重建是采用人工措施重新建植植被。

它通常适用于:

原植被基本消失;

地表严重裸露;

工程扰动区;

矿山和取土场;

严重沙化、石漠化地块;

自然恢复种源严重缺乏区域。

重建的干预强度高、成本高、风险也高。

不能因为重建项目工程量大、资金容易安排,就对仍有恢复能力的草原一律重建。

草原修复的原则应当是:

能自然恢复的,优先自然恢复;

需要辅助的,实施人工促进;

确实无法恢复的,才考虑重建。

第五部分:标准建立了怎样的草原多维分类体系?

十九、这项标准最大的亮点,不是分出一种“唯一类别”,而是允许从不同角度描述同一片草原

传统分类容易追求给一块地贴一个固定标签。

实际上,同一片草原可以同时具有多个身份。

例如,一片草原可以是:

温性典型草原;

原生草地;

亚健康草地;

草本草原;

中覆盖度草原;

优质中产草原;

集体所有草原;

放牧草地。

这些分类并不冲突。

它们分别回答不同问题。

标准建立了8个天然草原分类维度:

草原植被—生境分类;

发生发展规律分类;

健康状况分类;

植物生活型分类;

植被覆盖度分类;

质量分类;

权属分类;

利用及用途分类。

人工草地另设:

生活周期分类;

用途分类。

这种多维分类比过去只按植被类型分类更适合现代草原管理。

第六部分:草原植被—生境分类怎么理解?

二十、一级分为5大类,二级分为18类

标准在原有草地分类基础上,重新建立草原植被—生境分类。

一级类包括:

草原;

草甸;

荒漠;

草丛和灌草丛;

疏林草原。

二级类共18个。

草原类

温性草甸草原;

温性典型草原;

温性荒漠草原;

高寒草甸草原;

高寒草原;

高寒荒漠草原。

草甸类

高寒草甸;

低地草甸;

山地草甸;

沼泽草甸。

荒漠类

温性荒漠;

高寒荒漠。

草丛和灌草丛类

暖性草丛;

暖性灌草丛;

热性草丛;

热性灌草丛;

干热稀树灌草丛。

疏林草原类

温性疏林草原。

二十一、“温性典型草原”取代过去习惯使用的部分模糊名称

标准将温带半干旱条件下,以典型旱生多年生丛生禾草为优势的草原定义为“温性典型草原”,同时注明又称干草原。

“典型草原”比单纯说“干草原”更能体现其在温性草原序列中的位置。

它位于温性草甸草原和温性荒漠草原之间。

水分条件从好到差,大致表现为:

温性草甸草原;

温性典型草原;

温性荒漠草原;

温性荒漠。

这几个类型虽然都处于温带,但群落、产量和生态脆弱程度差别明显。

二十二、荒漠草原和荒漠不能混为一类

这是基层分类中很常见的错误。

荒漠草原

仍然以多年生旱生小禾草为优势,伴有旱生或强旱生小灌木、半灌木。

它本质上还是草原。

荒漠

则以超旱生或强旱生灌木、半灌木为优势,草本植物只作为伴生种存在。

两者差异在于建群植物和群落主体。

不能仅仅因为地表干旱、盖度低,就把荒漠草原划成荒漠;

也不能因为荒漠里还有少量草本植物,就把它划成草原。

这个边界关系到草原面积统计和管理职责。

二十三、沼泽草甸在植被分类中属于草甸,在国土调查中可能属于湿地

标准特别提醒,沼泽草甸在草原植被—生境分类中属于草甸类,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将包括沼泽草甸在内的沼泽草地划为湿地。

这正好说明生态分类和土地利用分类不是一回事。

从植被学角度,它是以多年生湿生或水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的草甸群落;

从国土调查和用途管制角度,它可能按湿地管理。

因此,技术人员在报告中必须同时说明:

生态学上属于什么类型;

国土调查地类是什么;

管理上适用哪类政策。

不能只依据植物群落名称决定土地管理属性。

二十四、疏林草原有明确的乔木郁闭度门槛

疏林草原并不是“有几棵树的草原”。

标准规定,疏林草原中乔木大致均匀散布,郁闭度低于0.1。

如果乔木郁闭度达到或超过0.1,就可能进入林地或森林植被分类范畴。

同样,灌木草原要求灌木覆盖度低于40%。

这些门槛是林草边界判定的重要参考,但实际管理仍要结合国土调查地类、森林资源调查和草原调查成果综合判定。

二十五、三级类用优势种和亚优势种命名

附录A规定,草原植被—生境分类的三级类根据优势种和亚优势种命名。

天然草本群落一般命名为:

优势种+亚优势种。

兼有草本和灌木的,灌木或高大草本放前面。

一年生植物占优势的次生植被,可以命名为:

一年生优势种+杂类草。

例如,某温性典型草原以大针茅为优势种、羊草为亚优势种,可以形成“大针茅+羊草型”。

三级类是最能落到现场群落实际的分类单元,也是调查制图和经营管理中最实用的层级。

第七部分:发生发展规律分类解决什么问题?

二十六、同样看起来是一片草地,形成过程可能完全不同

标准按发生发展规律分为:

原生草地;

次生草地;

改良草地;

重建草地。

原生草地

长期自然形成,主要群落未受到明显人为扰动改变。

次生草地

原有自然或人工植被被破坏、清除后,经自然恢复演替形成。

改良草地

通过补播、灌溉、施肥、封育等措施,生产力和生态状况得到改善。

重建草地

经人工设计和恢复措施重新建立植被。

这套分类不看当前长得像不像,而看它是怎样形成的。

例如,两片外观相似的羊草草地:

一片可能是原生羊草草原;

另一片可能是农田撂荒后形成的次生草地;

还有一片可能是人工补播改良形成。

形成过程不同,稳定性、物种组成、管理方式和恢复目标也不同。

第八部分:健康状况分类不能只看裸地比例

二十七、标准将草地健康分为4类、13个二级类型

一级类为:

健康;

亚健康;

不健康;

极不健康。

二级类型则把退化、沙化、盐渍化和石漠化程度纳入。

例如,亚健康可包括:

轻度退化;

轻度沙化;

轻度盐渍化;

潜在或轻度石漠化。

不健康对应中度问题;

极不健康对应重度问题。

第28—29页表5列出了裸地比例及生态功能表现,例如健康草地裸地面积一般低于30%,亚健康约为30%—45%,不健康约为45%—60%,极不健康则超过60%。

但这里不能理解成只要裸地比例达到某个数,就可以直接确定健康等级。

裸地比例只是一个重要外观指标,还要结合:

植被组成;

生产力;

生态过程;

土壤和水文;

退化、沙化、盐渍化或石漠化成因。

尤其在荒漠和高寒荒漠,自然裸地比例本来就高,不能机械套用湿润草原的判断逻辑。

二十八、“极不健康”并不一定意味着生态完全不可恢复

表中提到,极不健康草原提供价值和产品的能力可能出现“不可逆转的丧失”。

这个表述应当理解为,在当前自然和管理条件下,草原系统已经发生严重改变,恢复难度和成本很高。

并不意味着任何技术条件下都绝对无法恢复。

现实中有些重度退化草原,通过长期封育、减牧、土壤治理和种源恢复,仍可能改善。

但恢复目标可能不是回到历史上的顶极群落,而是恢复到相对稳定、具有基本生态功能的状态。

基层在使用“不可逆”表述时要谨慎,不能据此放弃治理,也不能承诺短期完全恢复。

第九部分:植物生活型和覆盖度分类怎么用?

二十九、植物生活型只分3类,适合快速描述群落外貌

标准分为:

草本草原;

灌木草原;

疏林草原。

判断重点是建群种。

草本草原

多年生草本为主要优势种和建群种。

灌木草原

灌木为主要建群种,且灌木覆盖度低于40%。

疏林草原

乔木稀疏分布,郁闭度低于0.1。

这一分类便于遥感制图和快速调查,但不能代替详细植被—生境分类。

一片草地可以在生活型上属于草本草原,在植被—生境分类上属于温性典型草原。

三十、植被覆盖度分为高、中、低三类,但不能直接代表质量

标准划分为:

高覆盖度草原:盖度不低于60%;

中覆盖度草原:40%至60%;

低覆盖度草原:低于40%。

这一分类很适合遥感监测和区域统计。

但它只能说明覆盖状况,不能单独代表生态质量。

高覆盖度草原可能被毒害草覆盖;

低覆盖度荒漠草原可能处于自然健康状态。

所以,覆盖度分类适合描述,不适合直接作为保护、补偿和治理等级。

第十部分:草原质量分类为什么仍然强调“质”和“产”两个维度?

三十一、质量分类分为9类

标准将牧草品质和可食牧草产量组合,形成9类:

优质高产;

中质高产;

低质高产;

优质中产;

中质中产;

低质中产;

优质低产;

中质低产;

低质低产。

“质”主要看优等、良等和劣等牧草比例;

“产”主要看可食牧草产量。

产量分界大致为:

高产:不低于3000千克/公顷;

中产:500至3000千克/公顷;

低产:低于500千克/公顷。

这一分类比只报产量更有实际意义。

例如:

某草场产量很高,但劣等牧草占40%以上,只能归入低质高产;

另一片草场产量较低,但优良牧草占比高,则可能属于优质低产。

两类草场的利用价值和管理方式完全不同。

三十二、高产不一定高质量,低产也不一定生态差

高产只是草多,质量还取决于草能不能吃、营养好不好。

低产可能是自然水热条件限制,不一定是退化。

比如高寒荒漠草原,即使处于健康状态,产草量也很低;

湿润区一片低质杂草草地,产量可能很高,却不适合高效放牧。

因此,草原质量分类只能反映牧草生产属性,不能直接代替生态健康评价。

第十一部分:权属分类为什么要分到承包经营权?

三十三、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是三个层次

标准将草原权属分为国有草原和集体草原两个一级类。

再按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继续细分。

国有草原

所有权属于国家。

使用权可能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掌握,也可能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集体草原

所有权属于集体。

使用权可能已经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也可能尚未确定。

具体经营时,还可能由:

本集体成员家庭承包;

联户承包;

集体外单位或个人承包。

这个分类很实用,因为草原管理中最容易混淆的就是“谁的草原”和“谁在经营”。

所有权属于集体,不等于村集体可以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

国有草原由某单位使用,也不等于该单位拥有所有权;

经营者可以获得利用收益,但还要承担相应保护责任。

做草原资产评估、生态补偿、碳汇项目和修复项目时,必须把这几个权利层次查清。

第十二部分:用途分类为什么不能只分放牧和割草?

三十四、标准分为生产经营性草地和特殊用途草地

生产经营性草地包括:

放牧草地;

割草草地;

野生草种采集地。

特殊用途草地包括:

科研用地;

游憩草地;

自然保护地;

国家公园等。

这套分类提醒我们,草原并不只有畜牧生产用途。

有些草原承担科研、保护、旅游、文化传承和国防功能。

同一片草原也可能存在复合用途,但应当明确主导用途。

例如:

自然保护地内可以开展生态旅游,但主导用途仍然是保护;

科研样地可能允许有限放牧,但不能影响长期观测;

野生草种采集地需要控制采集时间和强度,不能按一般放牧地管理。

第十三部分:人工草地为什么要单独分类?

三十五、人工草地不能完全套用天然草原分类

标准按生活周期将人工草地分为:

多年生人工草地;

一年生人工草地。

再区分:

单播;

混播。

按用途又分为:

放牧型人工草地;

刈割型人工草地;

草籽基地。

这一分类符合人工草地管理实际。

一年生燕麦草地与多年生苜蓿草地,在播种、管理、利用和生态功能上差别很大;

单播草地与混播草地的物种结构和稳定性不同;

草籽基地更关注品种纯度和种子质量,不能按普通刈割草地管理。

人工草地首先是人为建植的生产系统,分类应围绕生活周期、组成和用途展开。

第十四部分:几个看似相近、实际边界很清楚的概念

三十六、草原生态价值、生态资产、生态产品不是一回事

草原生态价值

草原生态系统提供服务、产品和惠益的价值化表达。

它可以包括大量公共价值。

草原生态资产

由草原生态系统形成的有形和无形收益总和,通常具有一定产权归属,以存量表达。

草原生态产品

草原生态系统提供的,可以满足人类需求的物质和服务成果。

三者关系可以理解为:

生态系统产生服务;

服务形成生态价值;

部分价值能够在产权和市场条件下形成生态资产或生态产品。

不是所有生态价值都可以直接变成经营资产。

三十七、草原碳汇和碳储量不能混用

草原碳汇是一个过程:

植物吸收二氧化碳,并把碳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

草原生态系统碳储量是一个存量:

某个时点草原中现有的碳有多少。

碳密度则是单位面积碳储量。

一片老草原碳储量可能很高,但年度净碳汇不一定大;

一片正在恢复的草原碳储量尚不高,但年增量可能较快。

做碳汇项目时,不能直接把总碳储量当成可交易碳汇。

三十八、有毒植物和有害植物不完全一样

有毒植物

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牲畜采食后可能中毒、患病甚至死亡。

有害植物

可能通过芒刺、硬刺等造成机械损伤,或影响畜产品品质。

例如,有些植物本身不含毒素,但会刺伤口腔、皮肤或混入羊毛,仍属于有害植物。

基层调查时不能把所有不适口植物都叫毒草。

毒草、不适口草、有害草是不同概念。

三十九、指示植物不等于优势种

指示植物是能够反映特定环境条件或演替阶段的植物。

它未必数量最多,也未必生物量最大。

优势种则是在群落中个体数量多、盖度大、生物量高,对群落结构影响明显的植物。

某些退化指示植物刚出现时数量不多,却已经能够说明土壤盐分、放牧压力或水分条件正在变化。

调查时如果只记录优势种,可能错过早期预警信号。

第十五部分:标准实施后,对基层工作有哪些直接影响?

四十、调查表、数据库和成果报告需要统一字段

今后的草原调查监测项目,建议至少统一以下字段:

草资源范围;

国土调查地类;

草原植被—生境类型;

发生发展类型;

健康状况;

植物生活型;

植被覆盖度等级;

质量类型;

权属;

利用方式。

这样,同一块地可以形成完整的多维属性。

不能只写“天然草地”或者“放牧草场”,信息太粗,后续无法支撑精细管理。

四十一、不同项目的分类结果应当能够相互转换,但不能强行一一对应

例如:

温性典型草原是植被—生境类型;

亚健康草原是健康状况;

中覆盖度草原是盖度类型;

优质中产是质量类型。

它们之间有一定相关性,但不存在固定对应关系。

不能建立简单换算表说:

温性典型草原一定是中覆盖度;

中覆盖度草原一定是亚健康;

优质低产一定属于低等级草原。

不同分类维度应分别调查、分别判定。

四十二、草原分类制图不能只依赖遥感影像

遥感能够较好识别:

植被覆盖度;

草本、灌木和疏林外貌;

部分生态类型;

裸地和地表特征。

但难以准确判断:

优势种和亚优势种;

原生或次生;

可食性和牧草品质;

所有权和承包关系;

实际利用方式。

所以,多维分类必须整合:

遥感;

地面植被调查;

权属资料;

国土调查数据;

经营利用调查;

历史资料。

单靠一张卫星影像,最多完成部分空间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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