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公告〔2018〕3号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以及《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家级开发区四至范围公告》(2018年第15号)文件精神,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对陕西省纳入国家公告目录的省级开发区四至范围文字表述和边界拐点坐标进行核对,形成了《陕西省省级开发区四至范围公告目录》(2018年版)。现予以公告。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代章)
2018年12月13日
Z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