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
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2月22日神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通过)
神木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
前 言
神木市地处秦晋蒙三省区交界处,是国家“西煤东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的重要输出地。“十五”以来,随着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神木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实现了传统农业向现代能源化工、贫困落后向富裕繁荣的历史性转变,成为国家级陕北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是全省、西部县域经济领头羊。
“十四五”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神木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时期。全面认识国际形势新变化,深刻理解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阶段,准确把握神木经济社会发展新特点新要求,聚焦碳达峰和碳中和,抢抓“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机遇,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对神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意义重大。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十四五”规划要求,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由文本、专栏、图表、重点项目组成,是各镇街、部门、园区依法履行职责、编制规划、出台政策、制定年度计划、实施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转型发展任务,全市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追赶超越目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小康社会各项目标全面完成,为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从“十二五”末的769.53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294亿元,年均增速7.2%,连续4年在千亿元基础上持续快速增长,经济发展迈上了大台阶,人均GDP接近4万美元,达到高收入经济体发展水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达91.62亿元、94.11亿元,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57%、37%。全社会固定资产累计投资2126.3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长54%。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两千亿元大关,煤炭产量达到2.87亿吨,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71.4%、33.5%。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跃升至全国百强第12位,较“十二五”末提升9个位次,位居西部第一。
产业升级迈出新步伐。始终坚持项目为王,加快建设国家高端能源化工基地,拓宽延伸“煤头化尾”产业链,新增煤-煤焦油-芳烃(酚)等2条新型循环产业链,引进山东信发、江苏恒力等一批行业领军企业,精益化工建成国内最大的煤基芳烃项目,柔性显示材料、工业杀菌剂等一批新兴产业项目落地。传统产业升级转型步伐加快,兰炭产业向大型化、智能化、清洁化全面改造提升,电力装机容量达1225万千瓦,较“十二五”末增加336万千瓦。创建并持续扩大“国香神木”农业品牌影响力,启动建设省级农业高新示范区,培育建成农业龙头企业57个、省市级农业园区19个,农业总产值较“十二五”末实现翻番。以“一山二水三城”为框架的文化旅游提速发展,石峁遗址入选过去十年“世界十大考古新发现”,申遗列入国家预备名单,启动杨家城开发保护建设,建成陕西省第三批旅游示范市(县),旅游综合收益较“十二五”末增长3.9倍。现代物流、金融、商贸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蓬勃发展,建成大保当煤炭物流园区。
城乡建设展现新画卷。坚持以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为引领,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城市建成区达29.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70.4%。惠及近3万人的古城改造取得阶段性进展。神木火车站、大剧院等一批城市新地标建成投用。环城南路、精煤路等“四纵二十一横”城市主街道全部贯通,市政道路总长突破300公里,城市互联互通能力极大提升。城区集中供热能力达1400万平方米,实现20万人“有热共享”。建成杨业公园等9个城市绿地广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3平方米,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新建或改造各类停车场27处,划定停车位5000余个。滨河新区成为新的行政服务中心。大柳塔试验区、高家堡等一批重点镇扩容提质。建成阳崖沟等89个美丽乡村和纳林采当等4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
基础设施实现新跨越。全面推进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开通神木至西安动车。通用机场基本建成,延榆鄂高铁红碱淖设站通过可研评审,靖神、准神铁路建成通车,新增铁路运输能力5000万吨,东西过境、沿黄公路等百亿交通项目加速推进,行政村通车率达100%,成功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神渭输煤管道、神木至河北南网、陕北至关中二回路等煤电外送通道建成投运,陕北至武汉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全线开工,神府供水工程顺利推进,新增供水能力2500万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6%以上,城乡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率达100%。4G网络基本实现镇村全覆盖,新建5G基站185个。构建市镇(街)村三级物流体系,镇(街)、村电商服务站覆盖率分别达100%、70%,建成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县。
三大攻坚战夺取新胜利。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累计投入8.54亿元,全市2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8011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消除绝对贫困。污染防治扎实推进,铁腕治污三十一项攻坚行动扎实开展,整治散乱污企业261户,拆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929台,关停煤电机组24.4万千瓦。实施城区散煤治理工程,中心城区散户燃烧兰炭实现全覆盖。城区垃圾、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2%、85%。城区空气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较“十二五”末增加48天,主要污染因子指数持续下降。主要河流水质持续改善,窟野河温家川、秃尾河高家川国考断面分别达到Ⅲ、Ⅱ类水质。单位GDP能耗较“十二五”下降16%。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积极成效,银行贷款不良率由14.17%降至2.32%。多措并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置非吸积案122件,挽回损失30亿元以上。紧盯安全维稳等重点领域,出台从严从重处罚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措施12条,150余件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成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社会大局总体和谐稳定。
关键改革取得新突破。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一系列突破性成果,成功撤县设市,党政群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全面完成。率先在全省启动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与集体资本、民营资本深度融合,混合所有制发展模式成为全省典范。北元集团成功上市,实现榆林主板上市企业“零突破”。在全省率先推开产业园区改革,锦界工业园区晋升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行政审批、人事薪酬、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全面推进。增量配电网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锦界330变电站项目核准。“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736个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百强。招商引资成果丰硕,累计签约项目171个,到位资金818亿元。科技创新引领工程纵深开展,科技资金累计支出达25.6亿元,低阶粉煤回转热解等20余项重大技术取得关键性突破,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较“十二五”末增长110%、120%以上。
民生福祉得到新提升。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政策,累计新增就业15890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内。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8868元、17235元,较“十二五”末年均增长6.4%、7.4%。教育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15年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深入实施,职业技术学院分立办学。成功引进北师大、北大培文、西交康桥等优质教育资源,有效纾解优质师资、生源外流困境,新增中小学、幼儿园33所,学位3万多个。“健康神木”建设稳步推进,新冠肺炎疫情成功防控,高标准全民医保制度规范运行,市医院成为全省首家县级三乙综合医院,市医院新院区开工建设,16个基层卫生院完成改造。全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近7亿元。智慧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新业态加速发展,全市建成养老机构38家,建制村幸福院覆盖率达7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8张,处于全国领先。公共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创作出《人间正道》《应承》等一批文艺精品,《毛乌素沙漠的女人们》荣获国家第十八届群星奖,发布“忠勇、创新、包容、共享”的神木城市精神和“凤仪神木”城市形象标识。
生态文明建设开辟新境界。“两山”理念深入人心,成立神木市委生态文明委员会,扎实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开展“五年植绿大行动”,新增各类营造林35万亩,林木保存面积达495万亩,林木覆盖率达43.2%,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深入推进“南治土、北治沙”,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3万亩,新建淤地坝4座,淤地坝除险加固237座。红碱淖列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位面积持续保持在35平方千米,垂直水位较“十二五”末上升2米,遗鸥数量稳定在3000巢以上。开展矿区生态修复治理,累计修复治理面积41.8万亩。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扎实开展河湖“四乱”整治工作。
实践充分表明,“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承压奋进、爬坡过坎,综合实力得到大幅提升的五年;是大抓项目、大抓招商,推动追赶超越加快升级转型的五年;是坚持改革驱动、激发创新活力,积蓄发展新动能的五年;是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决打赢“四大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五年;是增进百姓福祉、扩大优质民生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五年。
表1: “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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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序 |
指标名称 |
2015年 |
2020年 |
中期评估调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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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
目标 |
年均 增长 |
目标 |
年均增长 |
实际 |
年均 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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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
1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28450 |
41000 |
8 |
- |
- |
38868 |
6.4 |
|
|
2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2046 |
19000 |
9.5 |
- |
- |
17235 |
7.4 |
|
||
3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4 |
<3.5% |
- |
- |
- |
3.4 |
- |
|
||
4 |
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
城镇职工养老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