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鑫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建设项目单位申请使用林地一般步骤

发布日期:2023-05-05
点击次数:512次
打印
分享

一般步骤为:

①项目立项(矿山类需要取得采矿许可);

②项目选址;

③征询旗县林草主管部门落地上图看是否符合使用林地政策;

④征地(签订补偿协议、国有单位同意使 用或集体决议同意使用);

⑤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⑥向林地所在地的旗县林草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⑦旗县林草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用地现场查验;

⑧旗县林草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拟使用的林 地,应在林地所在地的村(组)或者林场范围内公示,公示期 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⑨公示期无异议的,旗县林草主管部门出具 审查意见;

⑩报盟市林草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意见(扩权强县试点县除外);

⑪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查通过的录入非税系统征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项目单位 回传植被恢复费发票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领取行政许可。

 

所有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