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鑫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硕鑫学习课堂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主体与具体评估程序

发布日期:2023-11-06
点击次数:186次
打印
分享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主体与具体评估程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社会影响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社会风险的重要制度性措施。在重要社会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制定、出台及实施前,对其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诸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发生危害的可能性,对不同的风险进行等级管理,做好危机预防工作,采取措施防范、降低、消除风险,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须明确范围
对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重大决策;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改;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有关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及城乡发展规划和重点工程建设;关系到产权转让、职工身份转换、用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国有、集体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建设规划调整、教育卫生网点调整等等,都应当明确,只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才能实施。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须明确内容
一是合法性评估。包括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是合理性评估。包括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过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是可行性评估。包括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和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体的攀比。
四是安全性评估。包括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是否会出现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等等。这项评估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核心内容,要通过一系列程序对实施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的确定性预警评价。五是可控性评估。包括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有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对策措施;对于风险较大或者风险很大的事项,是否需要做出“不实施”的决定;对于风险较小或者没有风险的事项,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能否将风险妥善控制在预测范围。
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认为当前社会的现代性正从古典工业社会的轮廓中脱颖而出,正在形成一种崭新的形式风险社会在这种情形下,政府任何的决策和实施都贯穿着一定的风险,征收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如果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有可能继续陷入强拆的恶性循环里,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有利于选择征收成本最低、对被征收人影响最小和公共利益最大的方案,为制定补偿方案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

(一)评估的主体
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政策的起草、项目的报批、改革的牵头、工作的实施等都需要有关部门来负责实施,而这些部门正是负责组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体。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为评估工作的主体,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办理。
(二)评估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2)是否符合本省、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4)征收项目的拆除施工是否有障碍或安全风险隐患,是否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是否会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较大不方便,拆除工地管理能否符合工地要求。
(5)征收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如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制定,征收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补偿资金、安置房源是否落实,对困难家庭的综合保障条件是否具备,征收法律政策的宜传公示是否到位,拆除房屋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备等。
(6)征收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引起征收片区范围内或周边居民的不满,是否对政策出台前的征收项目产生重大影响,征收补偿是否与区域内同类项目间存在明显不公平,是否会激化社会矛盾等。
(7)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对策和预案措施是否齐全。
(8)征收的相关配套措施是否齐全,如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责任承诺制度、举报制度、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9)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三)评估程序
(1)制定评估方案。由评估主体对已确定的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2)组织调查论证。评估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将房屋征收决定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预测、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3)确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评估为A级人民群众反应较大,可能制定,征收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补偿资金、安置房源是否落实,对困难家庭的综合保障条件是否具备,征收法律政策的宜传公示是否到位,拆除房屋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备等。
(4)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就房屋征收中风险的分析、评估的结论、应对的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告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审定,作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参考。
(5)集体研究审定。重大事项实施前必须经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集体研究审定。评估主体将评估报告、化解风险工作预案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审批,由会议集体研究视情况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对已批准实施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要密切监控运行情况,及时调控风险、化解矛盾,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6)征收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引起征收片区范围内或周边居民的不满,是否对政策出台前的征收项目产生重大影响,征收补偿是否与区域内同类项目间存在明显不公平,是否会激化社会矛盾等。
(7)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对策和预案措施是否齐全。
(8)征收的相关配套措施是否齐全,如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责任承诺制度、举报制度、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9)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CJW

所有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