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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发布工作,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我局组织制定了《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认定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1日
zzl
附件: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认定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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