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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麻产业园道路改扩建及硬化工程(号口湾至沙坡段)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发布日期: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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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县**街道办蒿坪子村天麻产业园道路改扩建及硬化工程(号口湾至沙坡段)建设地址位于**县**街道办蒿坪子村,申报单位为**县**街道办事处。项目总投资估算313.15万元。项目代码为2019-610728-48-01-070581。

  该项目起点位于**街道办蒿坪子村沙坡,终点止于号口湾。路线全长4.44公里,按照四级公路单车道标准设计,路基宽度为 4.5 米,路面宽度为 3.5 米,两侧各设 0.5 米土路肩,边沟宽为 0.6 米,路基全宽为 5.1 米。该项目规划用地2.2644公顷。该项目仅涉及永久使用林地,不涉及临时使用林地。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

  1、测算标准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6〕58号)相关标准,

  本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标准如下:

  (1) 非公益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12万元/公顷(12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8万元/公顷(8元/平方米);宜林地:4万元/公顷(4元/平方米)。

  (2) 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24万元/公顷(24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6万元/公顷(16元/平方米);宜林地:8万元/公顷(8元/平方米)。

  (3) 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1)、(2)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4) 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使用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项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项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2、测算过程

  **县**街道办蒿坪子村天麻产业园道路改扩建及硬化工程(号口湾至沙坡段)拟使用林地1.2346公顷,地类均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包括国家二级公益林地0.4981公顷和一般商品林地0.7365公顷,均不在城市规划区,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此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公益林地24万元/公顷(24元/平方米),商品林地12万元/公顷(12元/平方米)执行。

  测算方法:0.7365公顷×12万元/公顷+0.4981公顷×12万元/公顷×2=20.7924万元。

  3、测算结果

  经计算,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应缴纳植被恢复费20.79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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