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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方案(一)

发布日期: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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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项目建设背景

  “十三五”期是陕西省交通运输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交通的决胜期。为进一步加快完善省内高速公路网,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按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发改基础〔2017〕154 号)的计划,决定修建*县至**高速公路工程。该高速公路起于**县**镇上宋村,设枢纽立交与连霍高速相接,终于**县**镇梅湾村,与太凤高速顺接,全线涉经宝鸡市辖的**、*县和**3个县8个乡镇30个行政村,规划建设里程75.56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起点至红河谷立交段设计时速100公里,路基宽度26米;其余段设计时速80公里,路基宽度25.5米,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全线设桥梁48座,折合为全幅桥梁共计18981.05米,设隧道9座,折合为双洞共计21286.3米,设互通式立交7处、分离式立交17处、服务区3处、天桥4处、通道45处。连接线1处,在**东立交设连接线与鳌太旅游景区连接,是陕西第一个“交通+旅游”试点项目。

  *县至**高速公路建成后,将构成连通连霍、十天和京昆国家高速公路的一条纵向线,形成除包茂、京昆外的第三条西安-成都-重庆间的高速公路通道,极大地改善区域交通环境,减轻京昆高速西安-汉中段交通压力,对优化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增强路网的互补性,提高公路抗灾能力,有着十分的重要意义。*太高速起于**县,途经*县,终于**县,是连接关中平原与秦岭山脉腹地的重要通道,也是推进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迈向更高水平的重要战略之一。

  截止目前,*县至**高速公路工程各种建设手续已基本办结,具备了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条件,主要相关手续包括:

  2018年9月30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核发了《关于*县至**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8〕1231号)。

  2021年2月5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核发了《关于*县至**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审核意见》(陕发改基础函〔2021〕193号)。

  2019年2月2日,自然资源部以《关于陕西省*县至**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通过该项目用地预审(自然资预审字〔2019〕21号)。

  2021年7月1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核发了该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陕)〔2021〕29号)。

  1.2 项目区基本情况

  本报告仅涉及*县至**高速公路工程**段。该段所在的**县地处关中平原渭河盆地中西部,县域总面积720平方公里,辖7镇1街113个行政村,人口45万,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全省粮食主产县、优质小麦生产基地县。境内有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旅游资源丰富,小吃品种繁多且较为知名,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较为健全,新型工业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1.3 项目区林地和林木情况

  *县至**高速公路工程**段拟永久占用林地1.7370公顷,按林地权属分:均为集体林地;按林保等级分:均为Ⅲ级保护林地;按地类分:均为乔木林地;按森林类别分:均为省级公益林地。

  经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伐区涉及**县**镇(上宋村、远将村)1个乡镇2个行政村。

  项目涉及林木采伐情况:该项目拟使用林地1.7370hm2,均为乔木林地。涉及采伐面积为1.7370hm2,涉及采伐小班为5个,采伐蓄积为59m3,采伐活立木株数1817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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