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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发布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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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函〔2020〕104号 

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

  你们关于建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牵头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任务结束后,应及时申请撤销。



  附件: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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