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鑫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业绩案例 > 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建设产业道路项目 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发布日期:2022-11-30
点击次数:1008次
打印
分享

  一、项目概况

  **镇**村建设产业道路项目地点位于**县**镇**村二组,申报单位为**省**市**县**镇**村村民委员会。工程总投资15万元,资金来源为**村村民自筹。

  该项目起点位于二五环山路石常清屋后,终点至和尚包。路线总长1.53公里,道路宽度4米;该项目规划用地0.6120公顷。其中:拟使用林地0.6120公顷。该项目仅涉及永久使用林地,不涉及临时使用林地。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

  1、测算标准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税〔2021〕10号)相关标准,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标准如下:

  (1)非公益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12万元/公顷(12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8万元/公顷(8元/平方米);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4万元/公顷(4元/平方米)。  

  (2)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24万元/公顷(24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6万元/公顷(16元/平方米);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8万元/公顷(8元/平方米)。    

  (3)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24万元/公顷(24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6万元/公顷(16元/平方米);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8万元/公顷(8元/平方米)。 

  (4)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使用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占用非公益林地按照(1)款收取;属公益林地按第(2)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属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48万元/公顷(48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32万元/公顷(32元/平方米);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16万元/公顷(16元/平方米)。占用非公益林地:乔木林地、苗圃地:24万元/公顷(24元/平方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6万元/公顷(16元/平方米);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8万元/公顷(8元/平方米)。 

  2、测算过程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0.6120公顷,地类包括乔木林地(0.5516公顷)和宜林地(0.0604公顷),森林类别包括国家二级公益林地(0.3167公顷)、一般商品林地(0.0872公顷)和地方公益林地(0.2081公顷),均不在城市规划区,属于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因此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公益林24万元/公顷(24元/平方米),商品林:乔木林地12万元/公顷(12元/平方米);宜林地4万元/公顷(4元/平方米)执行。

  测算方法:0.5248公顷×24万元/公顷+0.0268公顷×12万元/公顷+0.0604公顷×4万元/公顷=13.1584万元。

WT

所有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