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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解决方案编制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项目单位、第三方评审机构对能耗解决方案的编制、评审工作。
二、 编制原则
( 一 )专业性
能耗解决方案应保证专业性,编写人员应熟悉节能有关法 律政策和标准规范,了解报告编制的内容深度要求,具备计算、分析和评价替代方案能源消费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二)真实性
能耗解决方案要客观、真实、可靠,应从能耗解决方案实 际出发,对相关资料、文件和数据的真实性做出分析和判断。 替代能耗指标核算应科学、合理、准确,满足可核查、可验证和可统计等要求。
(三)实操性
能耗解决方案应根据替代能耗来源、特点,提出科学、合 理、可操作的实施方案,为能耗解决方案实施和验收提供具体依据,不能仅做原则性、方向性描述。
(四)同时性
能耗解决方案原则上应与项目建设具有同时性,替代方案项 目须与主体项目同时投用、同时验收,对能耗解决方案未落实的,节能验收不予通过,项目不得投产运行。
三、 报告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和相关文件。
(二)项目相关材料。
四、 报告内容
( 一)项目能耗情况
简要概括项目建设规模、产品工艺方案、设计能耗、替代能耗来源、替代能耗量等内容。
(二)项目替代能耗情况
1. 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用能指标的,原则上应为“十四 五”期间实际运行的,并计划在项目投产前淘汰相关产能腾出的 能耗指标,能耗量取项目上年度能耗总量作为替代指标(上年 度生产不正常的,取前3年能耗总量平均值;近3年生产不正常的,取前5年能耗总量平均值)。
2. 通过节能技改腾出能耗指标的,应为“十四五”期间产生 节能效果的项目,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节 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发改环资〔2008〕704号)和《用能单位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13234-2018)  要求,详细说明节能量计算依据。技改项目建成后达不到设计效果的,扣减项目对应用能指标。
3. 通过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用能指标的,若项目单位自建 可再生能源设施,需提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方案、技术指标、 预计发电量及相关审批手续;通过购买绿电折算的用能指标,项目单位须按承诺逐年落实绿电指标。
4. 通过固碳项目折算用能指标的,需说明固碳项目实施方 案、实施计划、技术路线、固碳量计算依据。固碳项目建成后达不到设计效果的,扣减项目对应用能指标。
5. 通过用能权交易获得用能指标的,应以年度交易承诺核算指标。项目单位须按承诺逐年落实年度交易指标。
有关说明:能耗解决方案中计算项目能耗总量、替代能耗 量时均不包含原料用能;电力(等价值)折标准煤系数按上年 度电厂发电标准煤耗计算(2022年我省电厂发电标准煤耗 0.30131 千克标准煤/千瓦时);固碳项目折算用能按照1千克标准煤排放二氧化碳2.6千克计算。
五、 审核流程
能耗解决方案须单独编制、上报。替代能耗来源复杂且计算量大的,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核算后认定。


《能耗解决方案》编制提纲
一、主体项目简介
主体项目基本情况,产品工艺方案、实施计划、生产流程、产值、单位产值(增加值)能耗、总体用能情况等。
二、 核算依据
依据的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和相关文件。
三、 能耗解决方案
项目替代能耗总量和各类替代能耗来源、替代能耗量,详 细说明各类替代能耗实施方案和计划、工艺流程、测算依据、证明材料等。
四、保障措施
落实替代能耗方案责任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市县主管部 门负监管责任。明确项目用能量监测、替代能耗量落实情况监 测手段,市县相关主管部门对落实能耗解决方案的监管措施等。
五、 附件

相关证明文件、市县相关主管部门承诺、项目单位承诺等。


编辑:硕鑫咨询节能部LJL   咨询电话:1816527884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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